律师文集

律师文集

您当前的位置: 西安医疗律师 > 律师文集 > 电信诈骗>正文
分享到:0

驾驶证过期,保险公司拒赔?不行

张先生为其爱车向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交强险、机动车损失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后,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了交通事故并造成第三者死亡及财产损失。事故发生时,张先生所持的驾驶证已逾期。经张先生索赔,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向死者家属进行了赔偿,对交强险责任限额以外的损失即拒赔。并告知张先生,其在保险事故发生时,驾驶证有效期已届满,其持有逾期驾驶证驾驶,其行为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责任免除范围,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律师观点:不行,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付责任。张先生所持驾驶证的期限虽超过驾驶证上载明的有效期限,但其作为驾驶人是可以在宽展期内换取新证的,即在宽展期内该驾驶证仍然是合法有效的。同时,从其合理期待看,张先生作为投保人是希望通过订立保险合同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得到理赔。虽然其在事故发生时持有的驾驶证超过驾驶证上注明的有限期限,但在合理的换证宽展期限内,要求保险人理赔事故损失,属于合理期待。所以,保险条款中即使约定“驾驶证有限期已届满”属于责任免除范围,保险公司也应向张先生承担赔付责任,更符合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也更有利于保护非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利益。

扫一扫关注西安医疗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