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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损害责任鉴定的内容是,医疗机构是否尽到告知义务,是否违反医疗规定,是否有无过错,医疗行为的过错程度,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人体损伤残疾程度。

  

医疗损害责任鉴定

 

  一、医疗损害责任鉴定有哪些内容

  医疗损害责任鉴定的内容是:

  1.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有无过错;

  2.医疗机构是否尽到告知义务;

  3.医疗机构是否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

  4.医疗过错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5.医疗过错行为在损害结果中的责任程度;

  6.人体损伤残疾程度;

  7.其他专门性问题。

  二、一般医疗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提醒您,一般医疗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是:

  1.过错原则。《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医疗机构在医疗行为中须存在医疗过错,且因为该过错导致了患者医疗损害才需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2.过错推定原则。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3)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在以上三种情况下,患者不需证明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存在医疗过错,只要证明医方存在上述情况,法院就应推定医疗机构存在医疗过错。

  三、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赔偿范围

  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医疗费;

  2.误工费;

  3.陪护费;

  4.住院伙食补助费;

  5.残疾生活补助费;

  6.残疾用具费;

  7.丧葬费;

  8.被扶养人生活费;

  9.交通费;

  10.住宿费;

  11.精神损害抚慰金;

  12.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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