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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致厂房倒塌,企业财产险拒赔

甲公司在2008年地震中受灾,其新厂房全部倒塌。甲公司在地震前向乙保险公司购买了企业财产保险,保险金额为1000万元。甲公司于是到乙保险公司报案,并称厂房受损预估损失1200万元。乙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即邀请建筑专家对现场损失进行定损,专家认为重建费用约1350万元。在理赔过程中,保险公司通过核对甲公司账目,发现倒塌厂房系在建工程,并未竣工。于是保险公司以该厂房尚未转化为公司固定资产,不属于企业财产保险范围为由,拒绝理赔。甲公司于是找到我们咨询,希望可以起诉维护自身权益。我们分析后认为,在建工程确实不属于企业财产保险范围,本案没有胜诉可能,建议甲公司放弃起诉。同时我们建议,企业在投保时应选对保险产品,企业如需对在建工程投保,应购买工程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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